/
/
/
关于在预拌混凝土生产中杜绝使用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倡议书
资讯分类

资讯详情

关于在预拌混凝土生产中杜绝使用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倡议书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4-27 16:10
  • 访问量:

关于在预拌混凝土生产中杜绝使用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倡议书

【概要描述】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4-27 16:10
  • 访问量:
详情

【导语】:2013年1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都曾对潍坊市个别建筑企业使用麻刚沙的行为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负面影响,给工程质量安全留下了严重隐患。随后,省住建厅立刻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材料进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建建字〔2013〕1号),进一步强调要在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进场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各类建筑材料的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标准规定,建筑用砂不能使用风化的岩石。麻刚沙是由麻刚石风化形成或由人为粉碎形成的,其外表呈暗红褐色或黄褐色。麻刚石强度的变化很大,受大气环境的作用易氧化,会崩解破碎,甚至泥化,故建筑行业有明文规定,麻刚沙不能用作建筑材料。有些不法商人,违法大量开采麻刚石,并制作成麻刚沙,以劣充好。如果应用到预拌混凝土中将会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留下严重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我省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有近1300家,预拌混凝土年产量达到近2.8亿立方,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二位。预拌混凝土做为建设工程用量最大的建筑材料之一,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做为全省性的行业组织,我们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郑重向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发出倡议:
  倡议广大会员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省住建厅“鲁建建字〔2013〕1号通知”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坚决杜绝使用麻刚沙及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材料,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警钟时刻长鸣。企业负责人和技术总工要切实对所采购、使用的原材料负主体责任,要完善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对进场原材料验收、质检、标识、储存等各项制度,本企业一经发现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须立即停止使用。如发现本地区有使用麻刚沙及其他不合格原材料的企业,须及时向地、市质量监督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各地、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分会、专委会)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共同营造和创建健康和谐、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和促进我省混凝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
2015年4月24日

联系我们

协会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29号北办公楼317室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

邮政编码:250031

协会邮箱:sdhnt@sohu.com

培训邮箱:714410916@qq.com

电  话:0531-85595263

网  址:www.sdhnt.com

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友情链接

页面版权所有:山东省混凝土协会   鲁ICP备12024483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济南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