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
资讯分类

资讯详情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

  • 分类:政策法规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5-10 17:21
  • 访问量: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

【概要描述】

  • 分类:政策法规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5-10 17:21
  • 访问量:
详情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局),市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针对“焦点访谈”报道的我市“麻刚沙”事件,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在前段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就“麻刚沙”事件,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再迅速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是是否使用“麻刚沙”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检查和市督察组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无资质企业和企业设立的分站。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的自查报告请于1月21日下午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市建管处市场管理科。1月22日起,市建管处组织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采取县市区推荐和暗访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切实摸清我市商混企业使用“麻刚沙”的情况。
  二、 严格对无资质企业和搅拌分站的管理
  目前,我市共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102家,其中,有资质的企业91家,已建成未取得资质的企业9家,正在建设中的企业2家。全市共有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13家,除我市102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审批资质的搅拌站外,我市商混企业又设立搅拌分站9家,外地进潍企业设立搅拌分站2家。严禁无资质生产施工,对9家已建成未取得资质的企业首先查封生产现场,对照资质标准严查企业现有条件,达不到资质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达到资质标准的按申报程序抓紧组织申报。一律不准商混企业设立分站,对11家搅拌分站按未取得资质对待,先查封生产现场,然后按资质申报程序办理企业资质。
  三、加大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管理措施
  1、大力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从现在起,潍坊建城区不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建筑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未出台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政策的县市区尽快出台文件,明确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重要意义、推广使用的区域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等,从而为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提供政策依据。同时落实职责分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禁止规定区域内现场搅拌,确保推广政策落到实处。
  2、严格按资质标准受理审批企业资质。对申请资质的企业,从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及经济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到企业注册资本金、搅拌系统、运输车辆和专项实验室等,均严格按标准进行资料审查,并认真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方提交局资质审批联席会议研究审批。
  3、加强对商混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是合理进行规划布局。针对我市商混产能过剩的现状,调控总量,严格控制商混企业的成立。二是纳入工程项目包靠督导中。把工程项目商混使用、职能部门政策把关、商混企业资质和合同管理等作为建筑市场包靠督导的内容,落实到各片区日常的包靠督导中,随时纠正和处理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从而实现监管的常态化。三是把商混企业日常监管和资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提倡兼并优化重组;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列为资质年度考核重点对象,不达标准的坚决吊销资质。四是积极扶优扶强。对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业,加强服务指导,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力争五年内培育出我市龙头商混企业,进入全省三十强。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使用麻刚沙等不合格材料的商混企业,坚决吊销资质;对无资质进行生产销售的商混企业,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视为不合格混凝土,所有工地严禁使用,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不达要求、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列为资质年度考核的重点,重点进行监控;对“禁现”区域内现场搅拌的在建项目,责令限期改正;对文本不统一、签订不规范和未按规定备案的合同,责令限期改正。六是高度重视商混企业的扬尘治理工作。把扬尘治理的有关内容纳入资质条件中,对新审报资质的企业,扬尘治理不达要求的不予提交审批;对已批资质的企业,把扬尘治理的有关内容纳入年度考核中,不达要求的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同时,把扬尘治理作为商混企业评价和优秀商混企业评选的条件之一。到2014年底前,我市建城区以外1公里范围内的商混企业要全部迁出,并达到环保要求。
  4、搞好舆论引导。对诚信经营的优秀混凝土企业,大力进行宣传报道。对使用劣质建材和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产业规划布局不合理的现状,积极在《山东建筑业》、《潍坊建筑》、潍坊建筑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撰写文章,让企业了解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现状,避免恶性竞争的进一步加剧。
  5、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在行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专委会要针对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向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为行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建立自律公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建设和谐行业。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定期发布指导价格,防止行业垄断,避免恶性竞争。开展合同备案工作,为行业自律工作提供依据,从2013年开始所有商混买卖合同到专委会备案。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3年2月25日

联系我们

协会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29号北办公楼317室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

邮政编码:250031

协会邮箱:sdhnt@sohu.com

培训邮箱:714410916@qq.com

电  话:0531-85595263

网  址:www.sdhnt.com

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友情链接

页面版权所有:山东省混凝土协会   鲁ICP备12024483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济南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