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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住建部公布了《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出发提出十几项要求。
这次《意见》的出台对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方向设定更为详细,如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自主决定招标发包、试行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等。
《意见》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
住建部也将淡化工程建设领域里的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的方式,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意见》将赋予建设单位更多的自主权。住建部拟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住建部希望,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模式分类发展。为此,住建部将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他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工程管理,可不再委托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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